慣「齊頭」收費 同業呻小題大做

【本報訊】的士按錶收費常出現幾毫子「零頭」尾數,不少司機會「齊頭」收費,既免找贖麻煩,也當是乘客給予的貼士,而乘客大多數亦「無乜所謂」。有的士團體指出,今次事件正好給予同業教訓,一定要按錶收費,免因少失大,亦有人認為今次事件小題大做。法律界人士則批評,警方連如此小問題也交法庭跟進,浪費大量公帑,建議警方及律政司訂定指引減少不必要起訴。

現時各類的士每次跳錶收費的金額均有分別,包括每跳一元、一元二角、一元三角及一元五角不等,視乎車種及車程而定,因此總車費往往出現毫子尾數。不少司機慣性以整數收費,以每更約廿五名乘客計算,若每程多收五毫,便可多收十多元。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此案是一個教訓,希望業界明白必須按錶收費。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杜燊棠指,現時司機很難在銀行兌換到毫子作找續,故往往要以整數收費,希望當局修例准許按四捨五入計算車費。

不理金額交法庭 警被指耗資源

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認為,今次事件是有人小題大做。「五毫子究竟係咪濫收車資呢?幾毫子點可以用到個『濫』字呢?」有的士司機亦指,「齊頭」收費主要是因為缺「散紙」,同業不一定會收多,有時也會「收少幾毫」。

法律界人士龔靜儀認為,警方接獲投訴,不論涉及五角或五萬元均要處理,但是否作出檢控則需斟酌。她相信,部分警員為避免承擔責任,不理涉案金額多少,均交由法庭處理,以致浪費資源。她建議,警方及律政司可制訂指引,當投訴個案涉及的金額達到一定水平,才交由法庭處理。

交通諮詢委員會近年接獲的士司機濫收車資的投訴趨升,二○一○年有一千宗,至去年則有一千五百廿五宗,升幅逾五成,涉及多收五角至逾千元不等。根據法例,濫收車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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