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湯豪飲豪食 廉署變酒莊

擁「貪湯」稱號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五年任內的「豪飲豪食」糊塗帳全面曝光。廉政公署文件揭示,審計署上月揭發廉署為免酬酢開支超出上限,以社區關係處宣傳費入帳及將酒類飲品分開入帳,原來只是冰山一角,廉署於○八年至去年,多次將「飲宴開支」當社關處宣傳費,其中三次人均開支逾千元,最離譜一次為○八年十二月在一間五星級酒店舉行午宴,共有三百五十人出席,人均開支一千元,總開支約卅五萬元;另外,「貪湯」於任內瘋狂買酒,五年間先後買入多達三百八十支酒,其中約七十支為茅台及干邑等名貴烈酒,令廉署變成「酒莊」,估計涉及公帑數以十萬元,最少有四次宴請的開支是將「酒品費用」分單。

兩酒店辦活動 勁花53萬

廉署文件指出,該署多次將酬酢開支當社關處宣傳費入帳,其中一次為○八年十二月八日,廉署同日分別在本港兩間酒店舉行活動,其中在萬豪酒店舉行的午宴及晚宴,共有一百八十人,總支出為十八萬元,人均開支為一千元;此外,廉署當日在港麗酒店舉行會議連午宴,共有三百五十人出席,人均開支一千元,總開支約三十五萬元,但廉署聲稱整項開支已計算會議的所有費用,包括午宴、器材及場地租金等,廉署只需就這項活動的每位開支平均支付六百三十二元,其餘由參加者支付。

前年十二月八日,廉署舉行國際廉政宣傳短片比賽及工作坊,晚上在山頂太平山餐廳舉行宴會,共有廿名廉署人員及八十名嘉賓出席,總開支為十萬四千多元,人均開支一千多元,審計署報告早前已提及此宗「糊塗帳」。

廉署文件又披露,貪湯於○七年上任後,廉署社關處在該財政年度已購入八十支酒,當中六十六支是餐酒,其餘十三支是茅台及干邑等烈酒,幾乎是過去四個財政年度、即前任專員黃鴻超及羅范椒芬任內買酒的總和,且愈買愈瘋狂,○八至○九年度共買了八十八支酒,其中十六支為茅台及干邑等烈酒;○九年至一○年稍為收斂,共買了五十支酒,當中廿四支是替行政總部購買,用於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開幕禮的歡迎晚宴上使用,一○年至一一年,貪湯又再「狂飲」,該年度共購買一百廿二支酒,其中廿六支是茅台及干邑等烈酒(見表)。

酒類分單 避酬酢上限

有佳餚就有美酒,但廉署為免令的酬酢開支超出上限,最少四次將「酒類飲品」開支分單,最誇張是一○年七月,廉署在漁王世家海鮮專門店舉行晚宴,共有廿五人出席,本來每人支出為三百八十八元,未超出現時四百五十元晚宴開支上限,但加起三支茅台及兩支餐酒,共三千六百元,平均每人消費為五百卅二元,超出上限。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情況十分嚴重,「貪湯」必須解釋為何任內需要買入「咁多酒」,「究竟佢入廉署係為工作定飲酒?」相信他在周六出席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時必須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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