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個月審計署的衡工量值報告揭發一連串糊塗帳,申訴專員公署昨日亦發表調查報告,踢爆多個政府部門敷衍塞責,亂象叢生。沒有最醜,只有更醜,審計署及申訴署的報告一個接一個,奈何港府官僚作風年年如是,絲毫沒有改善。
今次被申訴署點名的政府部門有食環署、地政總署、漁護署、運輸署等,涉及的事項包括對違規食肆執法不力、懶理工廈淪為寵物殯儀館、郊野公園設閘欄拖延九年等,五花八門,光怪陸離。儘管申訴署揭發的只是港府施政亂象的冰山一角,但從中可以窺見官僚作風已惡化到何等程度。
一如既往,食環署今次又成為申訴署重點炮轟的對象。調查報告指出,由於食環署監管不力,執法兒戲,導致食肆違規佔用街道等公共地方的情況愈來愈嚴重,衍生環境衞生及噪音等問題,對居民及行人造成極大滋擾。例如食肆多在晚上違規經營,而食環署人員的巡查只限於上午至下午,變相縱容食肆違規經營;而即使發現食肆違規,署方也往往輕輕罰款了事。最不可思議的是,有的食肆因為被記滿分而暫時吊銷牌照,在停牌期間繼續經營,有的食肆則以「借屍還魂」方式經營,食環署竟然隻眼開隻眼閉,鮮有巡查跟進。
天下之事,不難以立法,而難以法之必行。監管食肆的法例很多,問題在於食環署能不能依法辦事而已。申訴署提出一系列建議,包括增加晚間巡查、改控較高罪名,而對於屢勸不改的違規食肆,甚至可以永久吊銷牌照。事實上,這些措施皆在食環署的職權範圍之內,官僚長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難怪違規食肆有恃無恐。正如申訴署狠批,食環署的執法行動虛有其表,片面追求巡查及檢控次數,完全沒有考慮實際績效,以致成效不彰,問題持續。
見微知著,無論是申訴署炮轟食環署監管食肆不力,還是批評地政總署無視工廈違規改作寵物殯儀館,或者是抨擊漁護署及運輸署在郊野公園安裝閘欄拖拖拉拉,雖然性質不同,但問題如出一轍,都是反映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官僚敷衍塞責,沒有做好呢份工。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港府官僚陋習其來有自,申訴署及審計署每年都會進行各式各樣的調查,發表各式各樣的報告,點出各式各樣的亂象,可惜官僚作風依然如故,沒有任何改善。說穿了,不管是申訴署還是審計署,都只有調查之責,沒有處分之權,被視為無牙老虎,所以,每次報告出爐,相關部門意見接受,態度照舊,渾然不當一回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要改變官僚作風,提高施政效率,單靠申訴署及審計署調查並不足夠,最重要的是真正落實問責制度,追究失職官員責任,只有禁奸罰惡,才有可能撥亂反正,否則,所有調查報告都只能淪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