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小明前妻 入稟求踢契

【本報訊】寰宇國際控股主席林小明的前妻女商人趙雪英(原告),早前透過地產公司購買荃灣英皇娛樂廣場十六樓全層,於今年一月廿七日跟業主Yongda (Group) Company Limited(被告)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她並支付了九百五十萬元訂金。惟原告指被告未能依照合約規定,在完成交易時證明該物業有良好業權,故原告昨日入稟高院向被告一方要求「踢契」,終止有關合約及取回全數訂金及利息。

案件編號:HCMP 9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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