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刺激經濟和提升香港旅遊吸引力,港府二○○二年引入食肆露天座位發牌制度,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統籌,原預計可整頓當時違規經營情況,但一直被批評手續繁複。數字顯示,去年申請獲批宗數減至十七宗,成功率較前年急跌十四個百分點。飲食業人士估計,合適地方少、居民反對聲音大是成功比率偏低原因,相關部門若簡化申請程序,或可鼓勵目前違規經營食店嘗試申請。
室內食肆○七年全面禁煙後,由於露天範圍不受禁煙條例規限,故不少食店構思以申請露天座位(露天茶座)招攬煙民食客。目前,只有食肆持牌人或食肆牌照申請人才可申請設置露天座位,食環署去年收到一百零四宗申請,最終只有十七宗獲批,成功率只有一成六,但當中有六成半是申請人主動撤銷申請。
飲食業界組織「稻苗學會」主席黃傑龍解釋,香港適合加置露天座位的地區看似很多,但食肆附近居民反對聲音必然很大,申請條件又包括露天座位作業時間通常限於朝十一晚十一等要求,未能完全滿足港人喜愛消夜的習慣。他即使未試過申請,也聽聞申請過程繁複,估計不少人因此主動撤銷申請。
資料顯示,食環署收到申請後要五個工作天初步審查,適合作下一步處理的申請會轉介消防處、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等部門,一般來說,由開始申請至完成的標準時間已達五十三個工作天,如公眾諮詢時遇到市民反對,可能更需額外四星期處理,申請前後長達三個月,令不少食店卻步。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促請食環署彈性處理申請,在營商與居民需要之間取平衡,執法也勿矯枉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