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工潮的起因是外判商給予工人的薪酬待遇及服務條件與HIT直屬的工人所獲得的大不相同,前者惡劣,後者較優厚,同工不同酬兼同工不同工作環境之下,隨着差距的進一步擴大,引起工人的不滿,在工會組織及號召下,終於爆發工潮。
究竟外判制度是否有存在價值,如何適度加以控制及監察,避免僱員被不合理及過度剝削,近年成為人力資源管理及企業勞資關係大課題,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議題。
對企業的營運,外判工序的目的,應該是解決短期需求波動,或者把非核心業務交給專門且做得更好的機構去做,而將企業的精力,專注於高增值的核心業務上,以創造更佳的效益和競爭力,而不應將外判作為裁員的手段。
現代企業管治講求良心管治要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除了要善待僱員,讓僱員能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經濟成果外,企業亦有責任對所在的社區以至整體社會的生活質素作出貢獻。
明顯地,HIT作為管理貨櫃碼頭的大企業,在考慮外判工序的時候,應該盡量聘用直屬僱員來處理絕大部分的碼頭工作,除非自己設備不足或有更核心的業務要發展,從已披露的資料看,顯然外判商無論於專業分工以至僱員薪酬待遇等方面,均存在極多缺陷。無可置疑的事實是,HIT為追求利潤最大化,以低價合約外判工序,經過多年發展,終至釀成外判商不斷壓低工人的薪酬以減省成本而導致工潮一發難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