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廉署,雖然遲到好過不到,但只查制度不究刑責,本末倒置,難免令人質疑對湯顯明欲擒故縱。正如去年李國能主持的獨立委員會調查煲呔曾爵士一樣,最後淪為放生鬧劇,這種調查只是走走過場,虛應故事,根本沒有意義。幸好今次不是由退休法官查案,總算不至於錯上加錯。
檢討制度堵塞漏洞,固是應有之義,但湯顯明事件的主要問題是有人自把自為,完全不按規章制度辦事。廉署成立近四十年,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這種醜聞,只有湯顯明任內才烏煙瘴氣,亂七八糟,證明問題出在他身上。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貪湯被視為貪曾「愛將」,貪曾其身不正,貪湯有樣學樣,兩人沆瀣一氣,狼狽為奸,不腐敗才怪。
說到底,人的因素第一,檢討廉署制度當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追究刑責,絕對不能讓貪官逍遙法外。大家都知道,湯顯明能夠為所欲為,將廉署變成獨立王國,皆因有貪曾包庇,所以,今次不查則已,要查就必須順藤摸瓜,既查貪湯,也查貪曾,一個也不能放過,惟有如此,才能重建廉政,挽回市民信心。
說來實在諷刺,廉署作為反貪利器,本身竟捲入貪腐醜聞而成為調查對象,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辛苦經營四十年的肅貪倡廉形象和聲譽毀於一旦,貪湯豈只佗衰家,簡直是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