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補習導師從一名擔任閱卷員的中學女老師,取得去年中學文憑試中文科評卷準則及口試問題,並將之上載其任職公司的補習網站,以圖藉此提高網站的知名度及廣告點擊率而從中獲利,違犯了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有關文件必須保密的規定。該名現已轉任酒樓侍應的男導師被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昨於沙田法院認罪,獲准保釋至五月二十四日,等候其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後始判刑。
被告施逸龍(卅六歲)承認於去年四月至五月,目的在為自己獲益而不誠實取用電腦。被告曾與其僱主協議,如網站獲得任何利潤,被告可瓜分一半利潤。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控罪嚴重性,可幸被告是在考試之後才上載涉案資料,因此無影響考試公平性。
考評局回應指已透過培訓,提醒閱卷員須遵守有關保密規定,而涉案閱卷員因違反保密責任,局方考慮不再接受其申請擔任閱卷員。據知控方因證據不足,涉案劉姓女教師最終無被起訴。該名劉姓女子事發時在佛教善德英文中學任教中文。
案件編號:STCC 154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