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分析楊家誠父子名下五個銀行戶口的巨額提存紀錄顯示,涉案的七億多元自○一年起才突然出現,當中約一成三是以現金存入,根本無法追查來源。控方亦發現案發的七年間,有多名人士及公司在沒有明顯理由下,向涉案戶口存入共約八千萬元,當中包括曾有內地演唱會之父稱號、曾因洗黑錢等罪被判監三年的Ba叔陳達志存入七百萬元。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涉案五個銀行戶口於○一年以前根本無大筆提存紀錄,但單是○一年,即有約一億三千萬元提存紀錄,當中更有六千萬元為現金存款。其後的兩年,亦有四千二百多萬不明來歷款項存入戶口,及後的四年更有總數近五億五千萬元的款項存入,最終大部分款項均被提走,只剩下約廿五萬元仍在戶口內。
五個涉案戶口內,七年間共有九千七百多萬元現金分四百卅七次存入,其中四千萬元分廿一次存入,每次存款均超過一百萬元,由於是現金存入,根本無法追查來源。戶口紀錄亦顯示,有七千一百萬元由不同證券行存入,另有七千二百四十五萬元由一間在澳門開設賭場的公司以現金支票存入,當中有六千二百四十五萬元於兩個月內分十四張現金支票存入。
控方亦特別指出,○一至○七年間共有三間公司及五名不同人士,把合共七千九百五十八萬元存入涉案戶口內,存款額由七百萬元至二千萬元不等,控方指找不到任何明顯理由該些人士或公司何以會存入款項。存款人士包括Ba叔陳達志,涉款約七百萬元,另有一名張姓男子六年間存款約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