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無牌經營 遊客安全堪憂

五一黃金周,國內同胞來港最過癮嘅節目係乜呢?當然係掘黃金啦,家陣黃金價格向下尋底,趁低吸納係拜金主義者嘅人之常情。聽講喎,專賣貴價手袋奢侈品嘅名店已經冇乜人龍,只有珠光寶氣嘅金舖一枝獨秀人頭湧湧,乜鬼嘢龍鳳鈪呀,乜鬼嘢金戒指呀,掃貨掃到風捲殘雲,買金好似買菜咁疏爽。

滿城盡見黃金客固然帶來金光閃閃嘅無限商機,不過有一個問題隨之浮現,彈丸之地嘅小小香港夠唔夠酒店房間招呼客人o架?會唔會又有旅行社將團友安置於巴士瞓覺宿一宵o架?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話喎,為咗避免歷史重演影響聲譽,新規定係要求旅行社提供酒店確認書,未有安排住宿就唔准帶團。

旅行團就話可以要求提供酒店確認書啫,以個人名義來港遊山玩水嘅自由行又點呢?由於五一黃金周期間嘅住宿供應非常緊張,腦筋靈活嘅香港人早就諗出掘黃金妙法。即係咁,有人利用住宅單位經營無牌旅館,改裝成「民宿」出租畀過江龍,一於有金齊齊掘。

近日網上討論區湧現大量招租廣告,網民發布單位類型、面積以及設施等等資訊,圖文並茂之餘更加附有簡體字版本,擺明車馬以國內同胞為吸納對象。有一間國際知名嘅租房中介網站喎,將香港新增為其中一個租房地點,招攬香港人將房間出租畀來自世界各地嘅遊客。本報記者假扮租客,成功聯絡房東睇樓。嗰個房東講得好鬼死風趣,佢話將房間出租嘅動機唔係為咗做生意賺錢,只係結識五湖四海嘅朋友,所以冇必要領牌。

簡單咁講,酒店供不應求已經成為私人住宅業主嘅潛在商機,無論係大房定係細房,甚至係劏房都可以出租畀遊客。之但係咁喎,無牌經營旅館係犯法o架,根據《旅館業條例》但凡租期少於二十八日就要領取旅館牌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好嘞,無牌旅館成行成市,外來遊客嘅安全根本冇保障,負責監管嘅牌照事務處係咪應該依法取締呀?弊就弊在呢一個政府部門嘅檢控率同定罪率都嚴重偏低,二○一一年至今接獲二千三百幾宗投訴,檢控只有二百一十二人,定罪者九十三人咁大把。定罪率低即係冇阻嚇作用啦,萬一冇足夠消防設備嘅無牌旅館愈來愈多,一個唔覺意火燭燒死人,香港聲譽受損嘅程度肯定勁過遊客瞓巴士!

所以咯喎,唔該牌照事務處唔好再偷懶嘞,必須依法杜絕無牌旅館。正所謂安全第一命長久,大吉利是講句,你都唔想有人客死異鄉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