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公事酬酢何須奢豪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涉嫌濫用公帑酬酢和送禮,引起公眾關注,鬧得沸沸揚揚。特首梁振英也開腔,表示待完成廉署的內部跟進後,政府在有需要時會嚴肅和全面處理事件。

酬酢超支和交際送禮,本來並非甚麼大不了,且只要有合理解釋,相信大眾是接受的。但此次事件,發生在以肅貪倡廉為己任的廉政公署和廉政專員身上,而超支的理由僅僅是為了飲多幾支茅台、吃多幾道餸菜,以及送餅送糖果等,那便難免令人想到「其身不正」這四個字,並令廉署形象蒙上污點,代價何大?

本來,兩地人員交往,觥籌交錯,在所難免。筆者也認為,通過一些飯局,大家在輕鬆和融洽的氣氛下溝通和交流,通常會拉近彼此的距離,達到在工作會議桌上難以取得的效果。但是,飲宴餐聚的餸菜飲品,是不是非名貴的菜式不食,非高檔的美酒不飲呢?這問題值得探討。

不知何時開始,香港好像沾染了內地的酬酢文化,公事宴請愈來愈奢豪,甚至攀比,不是在五星級酒店設宴便不夠面子,此風實不可長。

飲宴餐聚應是增進了解和友誼為目的,吃甚麼、飲甚麼不是決定性因素。打個譬如:若果有一天筆者有幸獲得習近平主席請吃飯,就算是在北京小胡同裏吃一個大餅,飲一碗豆漿,又何妨?筆者也會感到無上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