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霸通道 途人行馬路

「我都知生意難做,但啲舖頭係咁擺晒啲嘢出嚟,搞到我哋冇路行都唔應該啫!」廖先生不時途經長沙灣發祥街,發現有多間店舖將貨物擺放行人路,途人因無路可行而「被迫行出馬路」。廖坦言理解租金飆升致經營困難,但仍希望店主能夠自律,勿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本報轉介 食署巡查

發祥街一直為阻街黑點,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過去一年共接獲十宗相關投訴,先後提出一百一十一宗檢控。接獲本報轉介後再次派員巡查,發現上址有四間店舖在行人路上擺放貨物,遂即時檢控店舖負責人及要求移走有關物品。

發言人強調,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陳列物品並造成阻礙,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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