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自可理門戶 曲線護貪最不堪

武俠小說中,某門某派出了叛徒,總是由最高掌門人出手清理門戶,絕不會假手他人。其實清理門戶不止是小說情節,廉政公署着手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及貪腐事件,就是自我糾錯,惟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有政客竟然提議由退休大法官牽頭調查湯顯明一案,混淆視聽,明顯是別有用心。

廉署家門不幸,繼身為廉署最高負責人的前特首曾蔭權身敗名裂,被視為貪曾「愛將」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又淪為過街之鼠,嚴肅清理這兩個「敗類」重建廉政形象,是廉署的分內之責。特首梁振英首度就湯顯明事件表態,表示待廉署了解真相之後,會決定如何嚴肅及全面處理,顯然是寄希望於廉署自我清理門戶。事實上,港府已經改朝換代,廉政專員也換了人,由現任廉政專員處理前任貪腐事件,名正而言順,沒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廉署能不能展示與貪腐決裂的決心,能不能挽回市民的信任,在此一舉。如果廉署調查結果不公不正,再由特首委任一個組成廣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亦不遲。

然而,調查湯顯明事件不可能一帆風順,除了建制派習慣性不分是非,擺明車馬保皇保貪,與湯顯明密切相關的既得利益集團擔心引火燒身,也可能暗中阻撓。一些以民主派自居的政客更是居心叵測,企圖曲線護湯保貪,比如有人認為,港府應委任退休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調查事件,理由是李國能「駕輕就熟,公正嚴明」,並暗示由廉署自行調查是「浪費時間」。

建議由形象「正面」的退休大法官介入湯顯明事件,看似客觀公正,其實內藏玄機。法官的職責是判案,廉署的職責是調查,各司其職,涇渭分明,若改由法官調查案件,豈非亂點鴛鴦譜?按此邏輯,廉署是否應歸入司法系統,並由大法官出任廉政專員?本港司法獨立淪為司法獨大,衍生無數亂象,早已備受詬病,建議法官擴權,連廉署內部事務都要插手,到底是何居心?置三權分立、相互制衡於何地?廉政司法化或司法廉政化,甚至法官治港,是否符合香港的利益?

當初曾蔭權捲入貪腐醜聞,為了自保,他委任與自己關係密切的李國能成立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出所料,該委員會的調查結論不是追究曾蔭權的責任,只是提出幾條補救措施,實質就是網開一面。曾蔭權案發一年多仍逍遙法外,難道這就是所謂法官查案「駕輕就熟」、「公正嚴明」?有些人再次建議退休大法官查案,到底是為了嚴明法紀,還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放生貪官?

香港廉政每況愈下,曾蔭權之流有恃無恐,這決不是偶然的。湯顯明事件有如一個照妖鏡,不僅考驗港府撥亂反正、打大老虎的決心,亦將假民主政客的保貪真面目,暴露在公眾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