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去年修訂四條隧道附例時出現「甩漏」,令至少九宗在東區海底隧道違例超速的個案,至上庭時始發現只能罰款而未能扣分,被迫「放生」違例駕駛者。當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技術修訂以「補鑊」,預計最快月底能完成,但現時仍有五十多宗相關個案正排期上庭,有立法會議員擔心若有關法例因「拉布戰」未能及時修改,將有更多違例個案被迫放生。
政府去年七月修訂四條隧道附例,包括東區海底隧道、大老山隧道、西區海底隧道及三號幹線,規定駕駛人士必須遵守隧道內的交通標誌等規例,但當局未有同時修訂《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相關條文,結果導致即使在有關隧道內超速,當局只能罰款而無法扣分,涉及分數由三分至十分不等。
運輸及房屋局昨就彌補漏洞作修訂及提交立法會小組會議審議,運房局透露去年七月至今共有九宗在東隧超速的個案,涉事司機因此只被罰款而毋須扣分,而尚有五十多宗同類個案正排期上庭,當中包括兩宗可能被扣十分的個案,另外亦有五十多宗個案正在蒐證。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當局做法離譜,不滿當局未有在十月立法會復會時即時修正,要延至昨日才修改實屬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