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非禮男童案底的連鎖快餐店男廚,四年前到社區中心應徵當童軍領袖後,藉童軍活動內能與大批兒童接觸期間,非禮兩名小女童軍,其中年僅八歲女童被迫坐在他大腿上聽故事時,遭他摸下體非禮,女童事後出現情緒問題變得焦慮,需轉介心理醫生跟進但未能探究原委。女童去年在童軍活動再遇男廚後,終向心理醫生傾吐曾遭侵犯事件而揭發。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法官將他收押待取心理報告至下月廿七日判刑。
卅歲被告麥振聲被控在○八年聖誕節至○九年間,非禮當時八歲女童X及十歲女童Y。控方透露,被告於○一年即在十七歲時,曾因非禮三名男童而判入勞教中心;而事發時聘用他當童軍領袖的機構,則對他過往的風化案底並不知情。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母親以為被告上次犯事服刑後,其問題已「治好」,當她得知兒子再因侵犯兒童被捕,也震驚得啞口無言。
控方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在九龍區的某社區中心內當童軍領袖。於○九年一月某天,被告在中心內主持童運活動時,聲稱要向十名小童講故事,各小童坐下,唯獨指示X要坐他大腿,X有點猶豫,被告說「無問題的」,X無奈依從。
惟被告卻邊講故事,邊用手指插入X的短褲及內褲摸她私處近半小時,X因害怕一直不敢揚聲。
事後X出現情緒問題,父母帶她求醫,前年十一月被轉介到臨床心理學家跟進。去年十月,X在一次童軍聚會中再遇被告,被告說要跟她拍照,她突然憶起遭被告非禮的事,隨即向母親說不想再當童軍。至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她與心理學家見面時,終把曾遭被告侵犯的鬱結說出,因而揭發事件並報警。
警方調查時並揭發被告在○八年聖誕節帶童軍往露營時,曾用手摸女童Y的臀部;又於○九年某日在一次室內的童軍聚會中,趁Y找玩具時摸了她臀部一下,Y事後有告知社工。被告今年一月初被警方拘捕,他稱因貪玩而非禮兩女童。由於X有焦慮情況,與創傷後遺症的症狀相符,醫生指X仍需接受心理及精神科跟進,並需服藥控制精神狀況。
案件編號:DCCC 29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