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聆訊審計報告指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的流弊,不少議員批評教育局年撥二十億元公帑的學券計劃,任由幼稚園巧立名目收取多項高昂雜費,胡亂將生日會費、畢業禮費等理應納入學費的項目,另行撥往「其他營運收入」避過監管,猶如「放生」涉嫌違反雜費指引的幼稚園。教育局承認現時雜費指引不清晰,將向高雜費幼稚園發勸喻信,並於新一期幼稚園概覽新增列出三項包括課本費、練習簿費及茶點費等雜費,供家長參考,當中課本費相信是雜費中金額最大的項目。
審計報告早前揭露,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學費雖設上限,但多項雜費則「無王管」,不少幼稚園將雜費撥入「其他營運收入」,避過當局規定的利潤管制上限。不少議員昨在帳委會聆訊學券計劃時批評當局缺乏監管,幼師流動率相當高,反映未能挽留人才,亦有議員不滿當局為何容許幼稚園將獲發還的租金津貼「回贈」辦學團體,又質疑租金津貼額如何釐定。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批評,當局在推行學券計劃上欠缺反省,無論在減輕家長負擔或提升教學質素上均未達標,成效不彰,結果是失敗。他更質疑:「家長係咪唔使開生日會、交茶點費、買校服、搭校車呢?將呢啲收入撥作其他營運收入,係增加家長負擔嘅手段?」議員陳克勤亦質疑當局猶如「放生」涉嫌違反指引收取雜費的幼稚園。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回應時指,指引規定幼稚園必須將生日會費、學校旅行費、畢業禮費等撥入學費計算,承認現時指引不清晰,將會優化雜費指引,但他強調家長平均每年支付的學費,已由未有學券計劃前的一萬五千多元,大幅減至一二/一三學年的三千五百元。教育局副秘書長葉曾翠卿補充,幼稚園應讓家長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書包、練習簿等,當局已要求在新一期幼稚園概覽中,除列出書包、學習材料、冬季和夏季校服四項雜費外,更需披露多三項雜費包括課本費、練習簿費及茶點費。
至於欠缺幼師薪級表問題,吳克儉指得悉幼師月薪由七千元至六萬多元不等,幅度差距相當大,故會「急事急辦」,於未來一至兩年內優先處理幼師薪酬問題。對於幼稚園以獲發的租金津貼「回贈」辦學團體,當局指有關租金是依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釐定,當局亦確認租金為其中一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