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孩童都是活躍好動的,但怎樣才會界定為專注失調、過度活躍症(簡稱ADHD)呢?
ADHD的核心徵狀包括(1)過動——難於安坐、經常四處走動或不停講話;(2)不專心——很容易受外來的刺激或事物而分心、常做白日夢、難於開始及完成任務等;(3)衝動——往往在未經思考前作出不恰當的言行、等候時不耐煩。患者出現上述症狀必須是持久及較正常人明顯及嚴重。ADHD的徵狀一般於孩童時期出現,估計約有3-7%兒童受影響,部分患者問題持續至青少年及成人階段。
正視這病症十分重要,否則有礙患者學習及人際關係發展,造成長遠影響。如懷疑孩童患有ADHD,可諮詢醫生為兒童診斷。此症的治療須從多方面進行,包括家長輔導、行為治療、學校配合,以及嚴謹地使用及監察藥物治療。綜合治療才可達致理想的效果。藥物治療包括哌醋甲酯有助改善精神集中力,減低徵狀。此藥藥效一般持續2-4小時,故需分兩次或以上服用;長效釋放劑型藥物可維持12小時藥效,一般建議早上服一次。較常見的副作用有影響食欲、體重下降、失眠(如服藥時間接近睡覺)、肌肉抽搐。
長效釋放劑的藥物需整粒吞服,若咬碎後或切割後服用會使藥物迅速地一次過釋放及被吸收,導致不良反應。此外還有托莫西汀,適用於六歲以上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人士。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