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長江集團中心的管理公司前日入稟高院,緊急要求禁制碼頭工人在中心範圍逗留示威,但法官拒絕頒令,原告一方昨修改草擬判令再交法官審閱,終獲批出禁令。根據判令,示威人士被禁制進入的範圍縮窄至辦公大樓以內,換言之罷工工人在中心大樓外集會不受禁令限制。判令有效期至下周五,屆時法官會聽取與訟雙方陳詞,再決定是否延續禁令,或是否要修改禁令內容。
聽取今次臨時禁令申請的法官彭偉昌,前晚已表明在未聽取被告一方陳詞前,他最多只會禁制被告進入大樓室內,並要求原告Turbo Top Limited的代表律師昨擬好判令文本後交他審閱。原告律師昨午終把經修改的判令文本交到法庭,彭官隨即決定下午開庭處理。
被列為被告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總幹事蒙兆達、碼頭業職工會總幹事何偉航、幹事王宇來、及工人代表陳家駒,昨日均無到庭應訊。原告律師向法官解釋,他們在午膳時間才接獲開庭通知,未及通知被告。法官審閱過草擬判令後,認為禁止被告進入大樓室內,已平衡到原告私人產權與公民示威權利,故此批出臨時禁制令。
有關禁令禁止被告進入和佔用長江集團中心辦公大樓內,及禁止他們在大樓裏面叫口號、使用揚聲器及展示標語。對於未被點名、但被列為「第六被告」的其他示威人士,法庭指示可到原告律師行查閱禁令內容。
對於法庭頒下臨時禁令,碼頭業職工會總幹事何偉航指,判決對工人的影響微乎其微,因為工人不會衝入大廈範圍內,又指期望透過下周五的聆訊確立長江集團中心外公共空間和平集會及抗議的自由度有多大,有兩名工會代表昨午已申請法援。他重申案件輸贏,無阻工人爭取權益的決心。
案件編號:HCA 69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