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古城去年清明節發生女子跳樓「人壓人」壓中路過菲傭引致雙雙死亡事件,更引發「死人告死人」的民事索償案。該名菲律賓女死者的家人昨入稟區域法院,指意外因該名跳樓身亡的中年女子所致,故向該女子的家人索償,但未有述及賠償金額。根據法例,區院民事索償案的金額上限是一百萬港元。
原告是菲律賓女死者Lourdes Aure Rabe(四十九歲)的遺產執行人Merlita Rabe Lor,被告是女死者余慕儀(五十五歲)的遺產執行人何惠芳(譯音)。入稟狀指余在去年四月四日(清明節)於鰂魚涌太古城興安閣跳樓時壓中Lourdes,二人均在事件中死亡,原告認為被告一方需就余的疏忽行為作出賠償。據當時報道指,獨居涌華蘭花園的余因與前男友吵架,事發時她進入興安閣的天台跳樓自殺。
案件編號:DCPI 83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