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警與妻子感情有變,去年十月三日他與妻子在家爭執後涉用熱奶茶淋潑對方胸背被捕,男警經審訊後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襲擊罪成,案件昨日判刑。辯方求情強調事件已令被告的家庭關係及事業陷入谷底,望可獲輕判緩刑;惟裁判官指法庭一向對家庭暴力採取零容忍態度,為了向公眾帶出正面訊息,對有關罪行必須嚴懲,加上被告一直未顯露悔意,故決定判他入獄三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強調任何人均不能任意對妻子使用暴力,即使事主劉佩娟(三十八歲)在案中並無受重傷,法庭亦不能輕率處理,除判監別無選擇。被告曾健榮(四十三歲)事發時駐守黃大仙警署任交通警,其後調任車長,女事主昨到庭旁聽,聞判後即匆匆與友人離去。
辯方求情稱,被告一直循規蹈矩,亦沒有暴力對待妻子的前科,本案只是一次性事件,並非有預謀,被告被定罪已對他造成嚴重打擊,被告除了婚姻已斷送,與女兒的關係亦大不如前,案發後一直被停職的被告更可能失去事業及福利,故懲罰已夠。
案件編號:KTCC 622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