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廉潔蒙污 很難修補

「香港勝在有你和ICAC。」昔日香港社會貪污風氣非常嚴重,於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五日,香港總督麥理浩根據《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而成立廉政公署,以肅貪倡廉為目標,歷經姬達、陸鼎堂、衞理欽、班乃信等十多位專員的努力,確實做出了相當成績,香港嘅廉潔指數回歸前向來不錯。

然而,自貪曾禍港七年,貪遍省港澳,樣樣舔到盡,及其「愛將」湯顯明任廉政專員五年任內,豪花四百萬元公帑頻繁外遊,並花了二十二萬元公帑送禮給各地政府官員,香港嘅廉潔指數一鋪清袋,乃創下回歸以來新低,給新加坡遠遠拋離,認真丟架!

「廉潔奉公」呢個金漆招牌可謂得來不易,然而,卻被貪曾、湯顯明一手擊碎。招牌一旦蒙污,不能如塗污的畫紙,撕掉再換上一張,又再重新繪過;「廉潔奉公」被塗污,要重新修補,一筆一畫的添上去,確實麻煩,也添難度。何況貪曾下台這麼久,當今廉政專員依然未能就貪曾一案作出陳述,也沒有向公眾交代「調查」進程,這未免令人懷疑廉政專員的「正能量」正在日漸減退!

像湯顯明之流的「廉政專員」,以公帑豪送禮物,根本就有違一個廉政專員的形象及違反作為專員的道德操守。舉個簡單的例,美國政府於一九九二年頒布了《行政部門僱員道德行為準則》,每個僱員都應該尊重並堅持道德行為原則,對於送禮、收禮都有嚴密的準則。當然,美國政府官員並非與禮物絕緣,他們可以接受不高於二十美元的禮物,每人每年從同一個來源中收到的禮物價值不得超過五十美元等等。

你看湯顯明任內,送的「禮物」可以高至一萬多元,一年可花費七萬公帑狂送「禮物」呼朋引類。如此廉政專員,真是丟盡ICAC「廉潔奉公」嘅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