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三位特首 用人之道

說到用人之道,董建華初任特首時可說沒辦法在這方面有所表現。須知道,特區政府的第一屆管治班子、各位高官都是從港英政府直通而來的,他們都是英國人培養的官員,都是首位華人布政司陳方安生在回歸前「通知」他們「平穩過渡」到特區政府,正幹甚麼還幹甚麼。陳方安生本人更是從來看不起商人董建華,根本不想為董特首所用,反過來她還要架空老董,自己成為事實上的特首。

到了第二任,董建華在朝廷支持下改革香江官制,推出了和公務員系統「兩張皮」的高官問責制。重點是從「社會各界」招聘人才,出任三司十幾個局的高官,向特首問責。這樣的設計,使老董可有自己的用人之道了,可大致上按照「專業對口」原則任命三司和各局問責官員。

其實,「專業對口」的專業人士未必適合當官,未必能當好官。能否當好官,更重要的是德才兼備,而且也要在性格上適合做官。不過,不管怎麼樣,董建華任用的官,還是盡了問責的本分,他的用人之道也算是負責任的,那時有三位司局長問責辭官。

到了曾蔭權當特首,他的用人之道就變成了兩條:一是用AO班子;一是任人唯親,用自家「兄弟」。於是,這個管治七年亂七八糟的班子,無一人問責下台,連涉嫌貪腐的曾蔭權也「戰鬥到最後一分鐘」。

第四屆特首梁振英則是既沒有董建華那樣廣泛深厚的政商各界人脈,又沒有曾蔭權那樣在政府混迹多年結成的官場山頭。梁振英的人才資源先天不足,加上他一直人緣欠佳,背景頗左,城府甚深,其用人之道也就十分弱雞、模糊不清,所用之人多數不是不夠班,就是才具人望明顯不行,還時有醜聞發生,真是有甚麼樣的特首就有甚麼樣的高官,他的用人之道論之無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