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屋管理混亂,連帶防煙門出現問題亦「左推右推」,無人接手處理。有長安邨居民發現大廈防煙門「閂唔埋」,空隙闊逾三十毫米,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將阻礙逃生,身為大業主的房屋署卻撒手不管,拒絕回應現有防煙門是否符合安全規格。關注團體批評房署對租置屋管理不聞不問,促介入跟進,確保管理公司做好設備保養工作,保障居民安全。
青衣居民洪先生為建築工人,發現一般大廈防煙門皆有防火物料「包邊」,惟其居住的長安邨安江樓防煙門不但沒有包邊,不少更無法緊閉,「防煙、防火」功能成疑,「人哋啲防煙門會有包邊,閂嗰陣會啜住,一啲罅都冇,但我哋啲防火門層層都有罅,如果火燭上嚟點擋住啲火同煙?」
記者到場了解,發現安江樓不同樓層的防煙門均出現「留罅」情況,部分罅隙更闊約三十五毫米,個別樓層的防煙門更無法關閉。記者曾到同屬租置屋的屯門田景邨了解,發現該邨防煙門「全部有包邊」,且能緊閉並無罅隙。
本報向房署查詢防煙門安全規格時,發言人僅稱上述屋邨為租者置其屋屋邨,着本報向管理公司查詢。不過,長安邨管理公司發言人則以消防處職員曾巡查安江樓防煙門,並無發現違規情況為由未作詳細回應,只重申會定期檢查及維修防煙門和消防設備。
然而,消防處發言人證實,巡查期間發現安江樓共有七道防煙門有明顯損壞,已向負責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維修。至於防煙門之規格,發言人指長安邨屬租置屋,公用地方之管理及維修問題需向管理公司查詢。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房署轄下樓宇不受《建築物條例》所監管,但房署可作參考之用。
香港驗樓及結構診斷有限公司技術顧問賴達明指出,屋宇署九六年頒布的《耐火結構守則》,已列出防煙門的門框應緊合以阻止煙與火通過,門的底部縫隙更應少於四毫米,並須二十四小時保持關閉狀態,倘未符合有關標準,或會對住戶安全構成威脅,「兩道門之間透到光就已經唔係密封!」賴認為房署為租置屋大業主,應有一套公開標準規管防煙門安全,令居民住得安心。
「房署啲樓有自己一套防煙門建造規格,但就算係租置屋,房署都應該監管番啲防煙門有冇問題,唔係交畀管理公司就算!」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管理公司受託於法團管理邨內事務,一旦發生人命傷亡事件亦需承擔法律責任,要求管理公司做好邨內設施保養工作。
記者:黃芷君、攝影:陳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