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這四個字其實已經把行動的概念和面貌勾畫了出來,那就是用上暴力,或起碼用上強制力量,去達到自己的政治訴求,這塊「佔領中環」的招牌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才引起各方面的重視;如果不是那樣具爆炸性、具吸引力,也不會一炮而紅。
如果改了個招牌,叫「中環集會」,又或者「和平理性在中環」,我恐怕就算有報道,也只是聊備一格,和「佔領中環」根本無得比!
但按照最新的報道,原本的運動倡導者,又提出另一番說法,又要搞大規模的群眾參與,看看市民大眾的見解,才決定運動的內容,而討論更觸及未來普選的內容,那就實實在在是一個政制發展的討論平台,和「佔領中環」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這種街頭討論作為政制發展平台,無疑充滿浪漫色彩,因為這是最直接的民主表達,過去亦搞過許多許多次。但最重要的意義都只是體現公眾的參與,實際的效用有多大,實屬疑問,因為操作上有很大的局限,一萬人去討論一個問題,如何進行,個人真的茫無頭緒。
不要說是一萬人,就算只有三幾百人,對一些實際問題都是無從談起,而參與的人士又是開放式,人人有份,遠道而來,街頭路過的都可以參加,愛乜乜的可以參加,愛物物的也可以參加,意見可以南轅北轍,那如何統一綜合?如果要投票決定,又誰的票計,誰的票不計?如果有大量人士建議「火燒中環」,那是不是依計行事?如果有相當人數建議「放棄中環」,那又是不是馬上解散?街頭運動是不是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