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時的政制爭議純粹是利益之爭,但是雙方都沒有把實際涉及的利益公開說明,而變成所謂真普選與《基本法》之爭,相等於內地慣用的改革與保守之爭。
真普選並不是真的民主,要使公民獨立自主積極地行使民主之權,不同形式普選所產生出來的代議制,根本離不開代議或間接民主的性質。真普選的一班人實際是不考慮民主,也不從體制上思考,而只是從前提出發,就是要使普選的制度可讓所謂泛民的候選人可以通過提名,出來參選特首,他們的假設是泛民的候選人必勝。
但泛民的候選人代表香港廣大的社會利益嗎?從泛民的立法會議員這一二十年的表現,或許可說他們政治立場中間偏左,可除了工會組織的代表外,餘下大多數代表中產的既得利益並不是廣泛的中下階層。從選舉表現,實際上工聯會在中下層的代表性更強;而激進民主派在年輕人,特別是日趨下流的中產階級中的代表性更大,公民黨的代表也絕對與香港社會的中下層無關。嚴格地說,真普選的背後是與中國內地意識形態之爭,落到實處便是想在特首普選中取勝,從而奪得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權。
在另一方堅持《基本法》的提名委員會,基本上符合國際民主的制度程序,可是目的卻不是制度設計,而是保證泛民代表不能在普選中獲勝,其中的假設是建制派無人可在普選中取勝。這一方的利益代表,一是中央政府,另一是建制派所代表的商界利益,而不是直接的廣大香港人民利益。實質的矛盾便是政權爭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