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廿四味傷人案 陳奕迅未出庭作證

【本報訊】樂壇Hip Hop組合「廿四味」兩名成員「阿傑」梁永傑及「阿肥」陳偉雄,去年四月八日在中環一間酒吧內涉嫌打人案,辯方一度表示會傳召藝人陳奕迅及吳彥祖擔任「阿傑」的品格證人,惟「阿傑」最終婉拒陳願出庭的好意,至於事忙的吳則因未能親身出庭而作罷。「阿傑」遂另傳召兩名品格證人包括認識十四年的女性好友Amy Lee Kawamura和其妻的大嫂趙雅麗,兩女均指「阿傑」性格溫文善良,他與妻子亦常做義工;趙更指「阿傑」為人害羞,「有時我還笑他性格,懦弱過啲女仔!」故不相信他會打人。

「阿肥」昨出庭自辯,大呻「在香港用音樂搵食有困難」,現時月入僅三至四萬元,需另找門路賺錢,所以亦學習打碟,案發時他正在酒吧內向DJ「偷師」,完全沒有參與毆鬥。區院早前裁定涉案五名男被告郭志明(卅八歲)、林少倫(卅九歲)、梁永傑(卅九歲)、陳偉雄(卅六歲)及鄭浩輝(卅七歲)涉及的意圖傷人等罪表證成立。

案件編號:DCCC 9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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