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濱建軍用碼頭 惹爭議

【本報訊】政府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將中環新海濱長廊部分用地劃做駐港解放軍軍用碼頭的諮詢期昨日屆滿,多個泛民政黨及環保團體提出反對,要求「還港於民」將碼頭劃做休憩用地,又質疑駐軍偷步於碼頭興建超出原定高度限制的建築物。港府發言人強調,該碼頭是為了落實中英兩國在九四年簽訂的協議而興建,港府有責任落實,又澄清碼頭建築物沒有超標,駐軍亦已承諾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給公眾。

只可增建一層高建築物

港府發言人指出,中英兩國於一九九四年簽署《軍事用地協議》,訂明在中環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後永久海岸線靠近中環軍營處,預留一百五十米長海岸線作日後的駐軍軍用碼頭;在二○○○年首次核准的中區擴展計劃大綱圖,已清楚標明軍用碼頭位置,並非近年新加。

對於有人質疑碼頭高度限制高達十米,可興建近三層高的建築物,政府澄清有關高度限制是以主水平基準計算,由於碼頭地面已為主水平基準上四點二米,故駐軍只可在碼頭增建約一層高的建築物,與鄰近的七號用地高度限制相同。對於有團體指政府當年清拆皇后碼頭是為了興建軍用碼頭,政府澄清有關指控與事實不符,強調當年清拆皇后碼頭純粹是為了配合中環灣仔填海工程。

保護海港協會前主席徐嘉慎表示,在中區海旁興建軍用碼頭,會影響市民享用海濱機會,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環保觸覺指維港兩岸海濱屬於公眾,反對在中環海濱部分用地興建軍用碼頭,又質疑駐軍偷步動工。民主黨及公民黨亦反對有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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