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先妥協 再發揮

對於李柱銘的建議,本欄基本原則是不以人廢言,不因是出自李之言而支持或反對,或者因為他要收回就當聽不到、看不見而扮失憶,他有他收回,我們照討論。當李收回言論時,不少人嘆一句「政治一日都嫌長」,既然政治日日都可以變,不知李先生下周又有甚麼新動態?

李柱銘的建議,重點不是在建議的實際細節,而是體現出一個重要事實,就是依照喬曉陽的講話為基礎,跟泛民的訴求也是可以重疊的。換句話說,喬的講話有包容性而不是排斥性。

對於喬曉陽的講話,個人反覆看了許多次,在本欄也作過非常詳細的分析,那就是把中央最核心的要求化成兩大原則,這些最基本的原則無妥協之餘地:一是特首不能跟中央對抗;二是普選按《基本法》辦事,僅此而已!

特首不跟中央對抗,是體現中央跟特區的從屬關係,特首對港施政有高度自主,而不必聽命中央,但不能以破壞內地的政治制度為他的政治訴求。至於按《基本法》辦事,就是不能左抄右抄,自我發揮。但有一點必須注意,《基本法》不是憑空設計出來的,草擬之時,已經參考香港當時的管治經驗,以及外國選舉政治的實際操作。由此可見,《基本法》之誕生集結了方方面面的民主發展與運作的經驗,本身就是總結,所以按《基本法》辦事就是經討論、吸收、妥協的結果。如果到現在又拉公約,又拉歐美,其實就是重寫《基本法》。

除了這兩個原則不能妥協,其他都是有商有量。李柱銘提的建議,就是同意了這兩點再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