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告官敗訴絕不意外

在咱們「依法治國」的神州大地,伸冤討公道實在是一件千難萬難的事,難度甚至有可能高過人類登陸火星。

湖南上訪媽媽唐慧狀告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唐慧敗訴。這位上訪媽媽步出法院之後,忍不住蹲地啕哭,雖然表明會繼續上訴,但再也不相信司法。

弱質纖纖的一介民女何故告官?唐慧的女兒慘遭強姦而且被迫賣淫,她堅持上訪爭取重罰相關壞蛋以及瀆職官僚,卻奈何,永州市勞教委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把唐慧捉去勞教一年零六個月,不過九日後在輿論壓力之下獲得釋放。簡言之,永州勞教委涉嫌侵犯人身自由。

誠如內地法律界人士所言,告官敗訴絕不意外。如果你站在官老爺的角度想一想,你也許能夠理解官權踐踏人權有其實際的需要。首先,含冤受屈的弱勢人民實在太多了;其次,作威作福的強勢官僚一樣太多了;法院要是為了捍衞人權而冒犯了官權,穩定壓倒一切的國策不崩潰幾稀矣。

莫說民告官勝訴的可能性極低,即使官員被法院列作被告,肯出庭應訴者亦是寥寥無幾。就以鄭州為例,去年民告官的一千四百四十六宗案件之中,官員出庭應訴只有一百零二件五十七人,應訴率乃少得可憐的百分之七點一。官影杳然,原告見到被告是何等不容易。

儘管法治不彰,不過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講過,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若然維穩式勞教掃進歷史垃圾堆,日後有望不再出現另一個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