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電池、一塊卡紙,在監獄內卻可成為囚犯自製的武器或賭具。一一年至今年二月,懲教署共發現逾一千六百名囚犯在獄中管有違禁物品,他們將違禁品收藏在風槽位、假天花頂以至裝滿廁所水的踎廁渠口位等「蠱惑」之處。為了令在暗處及鬼祟角落的違禁品「無所遁形」,該署去年斥資八十四萬元購置兩款共卅五部安檢儀器,包括伸縮安檢儀及內窺攝錄儀,以提升搜查能力及效率。
懲教署今年首兩月發現一百零二名犯人管有未獲授權物品,數字與去年同期相若,而去年全年則有逾七百人。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保安)吳樹勳接受訪問時強調,監獄的違禁品個案數字平穩,檢獲的違禁品多是自製或改裝物品,包括利用卡紙等廢料製作紙棋、啤牌及紙麻雀,以及以紙製成紙喇叭,「夜晚聽收音機時可以大聲啲」等,另有犯人為令囚衣看來「光鮮啲」,會自製布袋及偷偷把囚衣「改Fit啲」。
人員間中亦檢獲自製武器,如磨尖的牙刷及「剝開」收音機用的電池外層製成刀片。犯人又會在「難搵但係自己攞得到嘅地方」收藏違禁品,如風槽位、假天花頂、風扇頂、掛牆電視機頂部,甚至廁所渠口等。
人員每日都會對犯人搜身,並搜查各院所暗處,以往一些高位及狹窄暗角需靠人員「擒高擒低」目視,更要伸手入廁所渠口靠觸覺搜查。為提升搜查能力、效率及關注同事職安健,該署去年三月購置六部各值五萬三千元的美國製手持式視頻伸縮安檢儀,及廿九部各值一萬八千元的中國製便攜式安檢內窺攝錄儀,供不同院所使用。
伸縮安檢儀最長可伸至五米,桿端有燈及鏡頭,手柄位置設屏幕,方便觀察假天花及風槽等高而暗的角落;內窺攝錄儀附有一條防水、纖幼柔軟並可亮燈的內窺管道,可伸進廁所渠口等曲折而滿載液體的管道,增強安檢效果及解決衞生問題,兩儀器可拍照及錄影。
按法例規定,若犯人被證實違反監獄紀律,該署可按嚴重性施予警誡、取消購物、康樂活動等特惠,甚至剝奪減刑等懲處。
記者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