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嗰度行前少少就有單車徑,點解唔可以推前少少先踩,係都要喺行人路踩單車咁危險?」陳小姐指大圍車公廟路一帶常有人於行人路上踏單車,由於該處接近屋苑出口,擔心住戶出入時會易生危險。陳又稱上址沿路設有多個「行人路上不騎車」告示,但大部分駕駛者竟視而不見,有形同虛設之嫌。
警方發言人表示,過去一年共接獲三宗相關投訴,強調一直關注區內違例騎單車情況,並有派員巡查及票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發言人又說,警方會繼續在上址一帶執法及派發傳單,教育市民騎單車應遵守的規則。
「啲人連告示都唔理,仲點會理傳單?」陳小姐坦言對警方派發宣傳單張效用深表質疑,要求加強巡查上址,嚴厲執法,保障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