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外訪開支 冠絕廉政專員

【本報訊】被視為「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愛將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五年間共帶隊外訪卅四次,狂花近四百萬元公帑,事件引起立法會議員高度關注,要求廉政公署提交最近五名廉政專員的外訪開支「帳簿」,結果發現湯顯明不但外訪次數最多,平均每年六點八次,個人開支更誇張,總數達七十六萬元,即平均每年花十五萬二千元,較其他廉政專員如黃鴻超平均每年花六萬元高出一倍半,較李少光平均每年花四萬元更高出近三倍。

《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早前揭發湯顯明在任廉政專員期間經常帶隊外訪,足迹遍及五大洲,根據廉署向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進一步發現,湯顯明外訪的個人開支五年總數達七十五萬八千元,即平均每年約十五萬元,是五名廉政專員之冠。

年開支較李少光多近三倍

文件指,以任廉政專員三年零三個月的黃鴻超為例,他於○三年八月至○六年十月共帶隊外訪十九次,即平均每年六次,共耗費九十四萬元,惟他的個人總開支僅十八萬元,即每年約六萬元。李少光最「慳家」,在任一年零兩個月期間,即○二年七月至○三年八月,僅外訪三次,個人總開支為三萬九千元;羅范椒芬於○六年十月至○七年六月的九個月任期內,亦僅外訪四次,個人開支為五萬五千元;至於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去年七月上任至上月共九個月的任期內,共外訪五次,個人開支為五萬一千元。

此外,在前年一月上任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警方向特別財委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處長自一一年至今年初,共帶隊外訪十四次,整體總開支約為一百一十七萬元,即平均每年不足六十萬元,亦較湯顯明平均每年帶隊外訪所花的七十八萬元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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