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行經理認盜款 警拒檢控

金行員工書面承認挪用公款,警方竟稱「唔夠證據」拒檢控!牛頭角有金行員工疑「開假單」盜取七千元,雖被捉個正着並書面承認犯錯,惟警方調查多時後,仍以「未能取得重要證人供詞」為由未作檢控,做法惹人質疑。法律界人士直指警方不作檢控的理據有欠充分;立法會議員亦要求警方認真跟進個案,勿令不法之徒逍遙法外。

涉事金行總經理施先生稱,事發當日委派「神秘顧客」到牛頭角分店評估員工表現。神秘顧客按指示將一條18K白金鑽石手鏈到該店兌換現金,經估值後,分店經理向神秘顧客支付港幣三千元,並開出蓋上公司印章的手寫單據。該行其後核數,發現一張電腦收據有可疑,從而查出分店經理當日從帳房取出一萬元,向神秘顧客支付三千元後,疑將餘下七千元購入白金吊墜自用,再「自製」一萬元電腦收據上繳公司「平數」。

經警告後,分店經理以書面承認事件,金行則隨即報警,並將相關單據、分店經理親自簽署的警告信,以及三名相關職員的證詞交予警方,以協助調查。不過,施先生指等候多時仍末獲警方回覆調查進度,「打電話去問,佢哋(警方)先話因為神秘顧客已經離職,搵唔到佢落口供,查唔到落去!講物證我哋有齊,人證有三個,但警方一路都冇搵過佢哋,好似唔想理咁!」

警方發言人證實,曾接獲相關舉報,並按報案人提供的資料作出調查,但稱由於該公司負責人未能提供一名重要證人的資料,故未能提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警方一直關注該案件,並跟報案人保持聯絡及告知調查進度,有關調查現已接近完成,將去信通知報案人調查結果。

律師:疑犯認咗 足夠檢控

「仲有其他旁證、佐證可以推論到件事,疑犯都初步認咗有犯事,如果佢落口供嗰陣都認嘅話,一般都足夠檢控,唔明點解警方唔查落去!」法律界人士律師黃國桐指出,證人的重要性視乎案件而定,未能評論案件中「神秘顧客」是否屬「重要證人」,惟認為警方仍可就其他證據進行調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則認為,警方在事件中明顯有敷衍塞責之嫌,「冇證據就話難查,依家有晒證據都話檢控唔到,好明顯就係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煩唔想查!」陳又擔心警方做法或令不法之徒逍遙法外,要求警方認真徹查事件。

記者:陳倩儀

攝影: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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