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生來港望彌撒 變偷窺如廁

【本報訊】廿歲內地高中男生,持雙程證來港探親之餘,於上周五耶穌受難日到聖堂望彌撒。他原本要克己虔誠祈禱,但因在聖堂見到一名心儀的十五歲女教友,即時犯下「七宗罪」的色慾罪,尾隨她進廁所,躲在毗鄰廁格跳上跳落偷窺她如廁情況,最終被其他教友發現和送交警察處理。他昨於沙田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後,一直在法庭內畫十字聖號作默禱狀,被判監兩個月緩刑三年。

事發於三月廿九日耶穌受難日當晚,被告關宗杰到沙田崗背街聖本篤堂望彌撒。當晚約八時五十分,十五歲女事主甲去廁所,女廁有三格,她前往最遠的一格,近門的一格已被卅九歲女事主乙佔用。另一名女教友後來進入女廁時,見到三個廁格都有人佔用,遂在廁所內等候,豈料卻見到中間的廁格內有人跳上跳落偷窺。女事主乙出來後見狀,即時敲門叫被告出來,其後通知其他教友報警。

教堂內情不自禁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覺得女事主甲十分有吸引力,加上一時好奇,遂尾隨她上廁所偷窺她如廁情況。他又承認趁跳高時,亦有偷望了另一邊廁格的女事主乙如廁。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在中山讀高中三年班,事發後感到十分悔咎,亦對女事主感到歉意,昨特別持雙程證來港應訊。他更承諾會改過自新,日後決不再犯。

裁判官周燕珠明言他並非香港居民,根本不能索取任何報告,故只有判監一途。律師仍企圖說服法庭判罰款,周官卻說:「罰款?咁樣會畀公眾一個錯誤的訊息,以為呢類係輕微嘅罪行,我唔認為呢類控罪可以罰款了事喎。」裁判官和律師對答期間,被告一直畫十字聖號作默禱狀,被告一度焦急起來及忍不住開口說:「法官大人你畀我一次機會吖,我唔再犯o架喇,我求下你吖。」周官最後判他監禁兩個月,但准他緩刑。被告在離開法院時,一度向記者咆哮,但最後被同行女長輩阻止。

案件編號:STCC 107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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