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勤求補交文件免責

【本報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及其選舉團隊,因在去年選舉後漏交開支文件,在上星期入稟高院,要求法庭批准他們補交,並免除他們因漏交招致之法律責任。高院已排期在本月十七日聽取其申請。

今次入稟的申請人包括陳克勤去年出選新界東選區的名單全體成員,包括陳克勤、劉國勳、黃碧嬌、藍偉良、胡健民及姚銘。他們當時的選舉經理賴心意昨日表示,去年其名單委任了多名開支代理人,負責簽名批核選舉支出。法例規定他們要在選舉完結前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委任人選,但其後因申報文件塞在文件堆中,到選舉結束後才發現,故需入稟法院要求補交。

申請人在其呈交法庭的原訴傳票中表示,他們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漏交文件,只是因大意而起,並無涉及不真誠意圖。他們因此要求法庭寬免他們為此招致的刑責及喪失資格懲罰,以及接納他們補交文件及對文件作出相應修改。今次申請法庭將在本月十七日審理,預計需時半小時。

案件編號:HCMP 623/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