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患哮喘病女童被倉鼠噬咬後數小時死亡,原因有待調查。多名醫生均認為女童的猝死,未必與倉鼠或敏感有直接關係,但不排除女童因突然被咬感到驚恐,情緒緊張影響心跳及呼吸,以使誘發哮喘致死。醫學會前會長蔡堅稱,倉鼠咬人最多引致皮下發炎,但幾乎沒可能「咬死人」。他估計,患哮喘多年的事主被咬後,感到驚恐,引致心跳混亂及心律不齊,導致氣管收縮、聲帶腫脹,或者急性氣管敏感誘發哮喘。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宗存亦認為,一般動物咬傷不會引致哮喘發作,反而小動物的毛屑或排泄物有致敏原,通過空氣與患者接觸引致敏感,但亦不會快速導致人死亡,不排除事主是因驚恐或其他原因致死。他解釋,只有約一成的哮喘病患者對動物過敏,最常見的是貓和狗,病情輕微者可以與動物共處,並且相安無事;如有過敏反應,則宜請家人代勞照顧寵物,並在接觸寵物後勤換衣服,盡量避免將其毛髮帶返睡床,如病情太嚴重的話,則不能飼養寵物。梁說,不同動物的致敏原集中在不同的部位,鼠類的致敏原在尿液,而貓則在唾液,患者應避免接觸過敏原。
另外,據本港的研究資料顯示,約有百分之十至十五的兒童,以及百分之五至十的成年人曾有哮喘病的病徵,香港平均每年有七十至九十人死於哮喘病發,其中三分一死者的年齡介乎十五至四十四歲。據外電報道,二○○四年二月,日本埼玉縣一名四十多歲男子,被其飼養的倉鼠多次咬傷,疑因倉鼠的唾液經過傷口進入他體內,使免疫系統過敏,引致呼吸及循環系統癱瘓,他氣喘及呼吸困難,被送院搶救後,終因哮喘發作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