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遇刺婦報警淪人球

市民疑遭狂徒從後拮針左大髀,兩度報案警「冷」理。五十多歲的馮女士兩周前在葵芳新都會廣場一間超級市場購物時,懷疑遭人用針狀物體刺中左大髀近臀部位置,傷口一度紅腫及麻痹,至今仍然感到疼痛。事發當日及翌日,馮女士兩度報案指懷疑遭人「拮針」施襲,但警方僅將案件列作「有人意外受傷」處理,未有認真注視問題。由於事隔多日傷口仍感痛楚,事件令馮女士深受困擾,除連日不能入睡外,更不敢向家人透露半句,「我覺得自己好無辜,警方淨係識敷衍了事,好似成件事都係我作出嚟咁」。馮女士昨在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及本報記者陪同下再到警署第三度報案,警方態度即大轉軚,除交由葵青警區C.I.D跟進調查外,更即時召喚救護車送馮女士到醫院檢查驗傷。

本月十四日早上八時許,在公司負責茶水及伙食的馮女士如常到肇事超市替公司購買午膳食材,當她在豬肉檔前揀豬肉時,突然感到疼痛似有針狀物體拮入她左邊大髀。當時穿着牛仔褲的馮女士回頭看見身後站有一年齡相若、手持膠袋和硬盒的女子,她於是即時大喝:「喂!你做乜嘢!」惟對方佯裝無事發生走開。馮女士當時雖感到大髀輕微刺痛,但礙於當時身穿牛仔褲,未能即時查看傷口情況,返公司後脫下褲檢視,赫然發現左邊大腿後側近臀部有一約一毫子大小的紅印、並有一個疑似由針狀物體造成的傷口,周遭更一片紅腫,在同事勸喻下到瑪嘉烈醫院求診。

傷口腫痛麻痹 醫生稱不尋常

在瑪嘉烈醫院求診期間,馮女士順道去醫院內的警崗報案,當值警員以醫院檢驗報告未出為由,着她先看醫生,再決定是否報警。馮女士翌日懷着戰戰兢兢的心情到瑪嘉烈醫院看檢驗結果,並要求取走報告到警署報案,但急症室醫生以她非警員為由拒絕讓她取走報告。馮女士於是改到葵涌警署報案,指她懷疑遭拮針狂徒襲擊,但指警方當時沒有認真處理案件,更在馮女士苦等約兩小時後給她一張卡,並將案件列作「有人意外受傷」處理。

隨後數天,馮女士發現傷口持續腫痛,左邊大髀更出現局部麻痹,故她惟有再次向私家醫生求診。私家醫生替她檢查傷口並照X光,並處方消炎藥等藥物,又指情況並不尋常,建議她再報案求助,「醫生話懷疑我當時被拮到坐骨神經線」。不過,當馮女士致電葵涌警署廿四小時報案熱線,警方卻以案件已經「close file」(結案)為由拒絕繼續跟進。

葵涌警署忽然積極派CID調查

不知如何是好的馮女士先後求助兩位立法會議員,昨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及本報記者陪同下到同一警署報案,警方態度即一百八十度轉變,除將馮女士的案件交由刑事調查隊跟進,以及要求涉案超市交出當日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外,又召「白車」載馮女士到瑪嘉烈醫院接受詳細檢驗,該院並將她的個案轉介伊利沙伯醫院骨科部作進一步跟進。

親身陪同馮女士到警署報案的陳恒鑌對前線警務人員一開始的處理態度感失望,批評警方不重視案件。他續稱,既然馮女士懷疑被不明來歷的針狀物件刺中,警方應提高警覺認真調查,不應草率了事,「依家隔咗成十幾日,好多重要線索可能已經冇晒,如果再有無辜人士受害,咁邊個要負上責任?」暫鬆一口氣的馮女士亦慶幸有本報記者及立法會議員協助,「之前驚咗十幾日都冇人理我,依家總算展開調查,希望唔會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3月14日早上

馮女士在葵芳新都會廣場一間超級市場肉檔購物時突感左腿大髀後外側刺痛,轉身見一女子經過,懷疑遭人從後用針拮,事後到瑪嘉烈醫院求診及抽血檢驗,並到醫院警崗報案,但當值警員聲稱要有醫院報告才能受理,又着她自行到警署報案。

3月15日

馮女士到葵涌警署報案,苦等兩小時後,當值警員才替她備案作記錄,並給她一個廿四小時報案熱線。

3月17日

馮女士因傷口疼痛到私家醫生求診,醫生懷疑「拮到坐骨神經線」,着她必須報警,她遂致電葵涌警署,但警員指案件已close file(結案)。

3月18日至3月26日期間

馮女士稱曾求助新界西一名泛民立法會議員,指對方「幫唔到佢」。

3月29日下午1時

馮女士在陳恒鑌陪同下再到同一間警署報案,警方即大為緊張,案件最後交由刑事調查隊(CID)處理,並即時召喚救護車送馮女士到瑪嘉烈醫院檢查驗傷,院方轉介她到伊利沙伯醫院骨科接受進一步治理。

記者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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