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代表中央政府表達了特首普選的立場。參選特首的不可以反中央,而在機制上要體現這個條件。於是,按《基本法》,提名委員會可以做文章,參選的門檻必高;即使未必有預選,篩選卻是必然。
或許說這樣的機制未夠開放,但不能說是不民主。全民普選(包括婦女、少數族裔)在西方的老牌民主國家裏歷史也不長久。正如我曾說,英國等西敏寺制度是間接政府,美國總統制還有選舉委員會來抗衡全民普選。
在殖民地時代,香港絕對沒有機會選舉政府。回歸後從選舉委員會的選舉進至提名委員會篩選後的全民普選,應是一個大進步。在這個基礎,香港還可逐步完善,提升開放度。
現在的問題是香港部分政界與中央政府互信度不足。中國也正面對美國在冷戰之後又一次圍堵,香港在冷戰時期的Casablanca功能又會再次出現,情報之戰將會轉趨激烈。美國也會願意在香港製造不穩,牽制中國的發展。在這樣的政治環境裏,涉及兩岸和解、中國統一,也涉及中國的國家安全。缺乏互信,中央政府不可能放手香港,讓公開反共反中的政治人物與組織可以當上特首,控制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對着幹。
全民普選以簡單多數票一次投票決定,政治代價與風險極大,卻並不一定屬理性的民主過程。一次過投票也包含許多未必理性因素,關鍵是中央政府重視香港的角色、作用和影響,不敢冒風險,要求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