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五歲寡婦,在砵蘭街藉詞提供按摩服務,誘騙一名七旬老翁上樓脫衣淋浴,趁機偷走老翁一條價值一萬元的金鏈,在案發五個月後被捕。她昨經審訊後被九龍城法院裁定一項盜竊罪罪成。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至四月十一日判刑,以待索閱背景報告,由於被告有五項與不誠實有關的案底,裁判官決定翻查她曾否用相同手法犯案。
控方案情指,七十七歲的唐姓事主於去年八月廿日行經旺角砵蘭街時,被告楊國英向他表示可收取一百二十元提供按摩服務,唐同意。被告隨後帶唐到附近一個單位,稱可為唐洗澡,唐卻拒絕。
唐脫衣進入浴室後,回頭看見被告從他的褲袋盜取了一條值萬元金鏈,唐即時喝止,被告逃去。
唐之後到街上尋找被告不果,最終報警。警方於今年初在旺角拘捕被告,唐稍後在列隊認人中認出被告。
被告自辯時聲稱,她與就讀中四的兒子在青衣居住,自丈夫離世後就依靠綜援維生,平日只會到青衣及荃灣一帶,案發時不在旺角。
被告指,她今年初為幫兒子買校服,才會到旺角區,因而被捕。
裁判官認為事主誠實可靠,即使事隔五月仍能認出被告,反觀被告聲稱到旺角購買校服,但連店舖的名稱和位置亦不能提供,認為她不可信,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KCCC 30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