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八歲職業訓練局女生為吸引男友人注意,竟無端說自己在住所梯間被強姦,之後更「玩失蹤」。她雖得償所願,但男友人因擔心她而報警求助,她決定硬着頭皮繼續說謊,重案組接受調查,但驗身報告並無發現,帶她到現場重組案情時又發現的說法模棱兩可,她才承認說:「我一時唔開心先作個古仔話我被人強姦,其實無呢件事發生」。她昨日於觀塘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至五月廿七日,等候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譚翠君報稱在職訓局讀一年班。案情指,她於一月五日二時許,透過電話向一名男性友人說自己被姦,之後便掛線及失去聯絡。
男友人擔心她的安危報警求助,警方在下午三時才找到她,她重申遭陌生男子強姦,重案組接手調查。
驗身報告顯示被告並無被性侵犯迹象,警方帶她到報稱案發的梯間重組案情,她的說法又「一時一樣」,更不能指出被姦的確實位置。她最後承認說謊,但警方已動用了十五名警力,調查時數亦已花了共四十八小時。
案件編號:KTCC 17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