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高達一百四十九的國泰航空男營業員,不甘女友提出分手,當女友在男友人陪同下到他家取回物品時,以為男方是女友新歡,以蝴蝶刀狂刺男方腹部及割頸,警方及時到場制服醋漢,無辜「情敵」獲救但視力及手臂活動能力均受損。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昨被法官重囚十年。法官指被告聰明反被聰明誤,控制不了情緒自我放棄天賦,案發時被告兩度有時間可冷靜,但仍繼續襲擊事主,故視為加刑因素。
沒有案底的廿一歲被告彭程偉,被控於去年三月九日在青衣長亨邨寓所門外,企圖謀殺廿一歲男事主張運光。被告家人昨亦有到庭,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但有女親友則一度在庭上落淚。
辯方求情指,被告智商高達一百四十九,在音樂、電腦、語言等各方面均有天賦。被告曾在美國就讀空軍高校,且對參軍及成為小說家均有興趣。
被告曾創作兩本小說,並打算出版惟最終未能成事。被告亦曾在美國參與模擬法庭辯論,討論美國憲法且表現出色,並不時與友人參與義務工作。律師指被告於美國讀大學修讀英文一年,但因要讓胞妹到美國留學決定回港。
律師指來自單親家庭的被告回港後與母親同住,但因趕不及報讀大學,故一面工作一面等候機會再入學。他於前年一月工作期間認識女友陸敏盈,未幾即成為情侶,並把所有專注力放在她身上且荒廢學業。
陸會不時到他家過夜,二人關係相當親密,更視陸為一生至愛,且打算與她結婚。律師指二人於去年三月初仍關係親密且有親密合照,但陸於數日後卻提出分手,令他恍如墜入深淵,更認為陸有第三者才與他分手。案發時被告以為事主是第三者,出於妒忌一時判斷錯誤才衝動犯案。律師亦呈上被告、家人及老師等多封求情信,並稱被告已感後悔並向陸、事主及他們的家人道歉。
法官認同被告確有良好潛能,但卻因控制不住情緒而放棄自已。辯方曾指被告無預謀犯案,但法官指此案有加刑因素,因被告襲擊事主頭部及眼睛後曾進屋取刀,期間應有時間冷靜下來,但他卻持刀襲擊事主,其後又再入屋拿另一把刀,但仍無冷靜下來更意圖再襲擊事主,如非陸及警方阻止被告恐怕會發生更嚴重悲劇。
法官指事主現時右眼視力永久受損,手臂活動能力下降,且留下疤痕令他不能忘記事件。法官得悉事主至今仍未能原諒被告,但表明不會以此作量刑考慮。
案情指與被告同齡的陸敏盈及事主張運光事發時均在國泰工作,案發前一晚陸提出分手,翌日她與當時仍是朋友的事主同到被告家取回舊照。期間被告要求復合被拒,被告認為門外的事主是第三者,先拳打他臉部及眼睛,再入屋取蝴蝶刀狂刺他腹部及割頸,陸報警求助。及後被告再入屋取來另一把刀意圖再襲擊事主,及時趕到警方與陸合力制服被告。陸與事主於案發後則成為情侶。
案件編號:HCCC 31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