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超度亡魂求安心

【本報訊】物業單位內有人死於非命,甚至曾被用作碎屍或藏屍,業主可請人做法事以得安心。玄學家區仲德指,從玄學角度說,死者遭到殘殺,會冤魂不息,靈體會在單位內浮游。若要心安,可以做場超度法事,為死者解怨,才有機會令「他們」的魂自動自覺離開,而日後居住此處的人亦可住得安寧。

區仲德表示,一般來說,除了超度法事,還有其他方法可做,包括在單位內燒往生咒經文,或將單位用作佛堂,放一尊佛像或觀音像供奉及唸心經。還有一種方法是握八十一支香點燃,進門由右邊開始起步,沿牆壁走,同時需有人尾隨以柚葉灑水,歷一圈由門口走出,可引離冤魂,當然法事應由法師來做最好。

案發單位未聞放租

據附近的地產代理公司職員表示,海興大樓已經罕有租盤放租,即使有亦只是細單位,一般租客租來存放物件之用,該樓宇大部分單位被收購。有地產代理稱,未聽聞案發單位再放租,一般來說,承辦凶宅租盤,亦如賣盤一樣,雖然法例並無列明從業員必須提供物業是否凶宅,但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操守守則》,地產代理和營業員在經營過程中,應確保在地產交易中不因欺詐、失實陳述或不合專業操守的行為而受損。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