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限奶令」 五男女判罰款

【本報訊】再有五名內地男女在「限奶令」新例實施後,分別於羅湖及落馬洲管制站過關時,被揭發攜帶過量奶粉而被海關人員拘捕,事後被控以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等罪。涉案三男兩女被告昨於粉嶺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罰款五百至四千五百元不等。

一被告九日內兩「闖關」

五名被告分別是曾濱寧(六十六歲,退休人士)、莫婷(卅六歲,主婦)、葉金水(五十七歲,司機)、汪傳國(卅一歲,文員)及李英娥(六十二歲,主婦),控罪指曾、莫、葉及汪分別在羅湖及落馬洲管制站,企圖輸出一點八至三點六公斤奶粉往內地,四人被判罰款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李則被控分別在三月十七及廿五日於落馬洲管制站,兩度企圖輸出二點四及四點三公斤奶粉,因她屬一犯再犯,兩罪共判罰款五千五百元,罰款額較其他被告重。

案件編號︰FLCC 771-774,7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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