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一錘定音,裁定在港工作的逾三十萬名外傭沒有居港權,擾攘社會多年的外傭居港權爭議可望因此平息。不過,由於終院拒絕就居港權定義提請全國人大釋法,這就留下了雙非問題的尾巴,而雙非問題一日不從法律層面解決,爭議就沒完沒了,香港將繼續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終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外傭合約有限制,合約結束須返回原居地,即使留港工作逾七年,亦沒有資格申請居留權,而《入境條例》亦沒有違憲。其實,外傭來香港是工作,不是移民,沒有居港權是再清楚明白不過的事,本港部分政客懷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人權」旗號,無事生非,強辭奪理,以所謂《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為由提出司法覆核,浪費香港納稅人的金錢,做着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的事情。官司幾經反覆,直到終審法院作出終極裁決,才結束了這場延宕多年的政治鬧劇。
可惜的是,斬草未除根,春風吹又生,終審法院雖然解決了外傭居港權問題,卻留下雙非居港權問題的尾巴。雙非問題與外傭居港權官司密切相關,根源都在於基本法有關「居港權」的定義不夠清晰,引起爭議。本來,港府希望終院在處理外傭居權案的同時,自行決定是否提請全國人大就居港權釋法,順帶處理雙非問題,終院本來有機會一舉兩得,畢其功於一役。惟令人失望的是,終院認為外傭居港權官司沒有提請釋法的必要,主動放棄了一次正本清源的機會,雙非問題繼續懸而未決。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當年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作出裁決,衍生雙非問題,已被指違反全國人大就吳嘉玲案作出的居港權司法解釋,十多年間,雙非兒童急增至二十萬人,不僅對本已捉襟見肘的醫療、教育資源構成沉重的壓力,接下來還會衍生住房、就業、社會福利等等問題,還成為中港矛盾的導火線。雖然港府不再接納雙非孕婦,並在入境口岸圍追堵截,闖關生子數字的確較過去高峰期有明顯下降,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論港府祭出多少行政措施都是事倍功半,不可能完全遏止雙非亂象。
香港號稱法治社會,而釋法被視為解決雙非問題的最便捷手段,為甚麼港府捨正途而弗由,一味以行政措施來處理呢?原因很簡單,弱勢政府害怕外界批評,不敢直接向全國人大求助,便將提請釋法的責任推給司法機構,而司法機構也不願打倒昨日的我,對港府的建議置之不理。如此一來,困擾香港十多年的雙非問題,只會繼續困擾下去,香港依舊在爭議的泥沼中打滾掙扎。
弱勢政府百事哀。解決雙非問題是主流民意所向,港府尚且畏首畏尾,何況是處理政改以及未來特首普選等更具爭議、更棘手的難題。爭議沒完沒了,亂象無日無之,香港怎麼可能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