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黃牛飛不屬違法行為,惟公然炒賣則屬違法行為,有律師指即使炒家出新招走法律罅炒飛,仍難逃避法律責任,惟他們認為警方執法較為困難。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以海報或紙巾送門票,屬於虛假交易。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人不得以超過該東主、管理人或籌辦人就活動所定的款額(連須繳稅項)的票價,售賣、要約出售、展示或管有該等門票。「假如一張飛原價五百蚊,炒到七百,炒飛黨辯駁話包紙巾係二百五,門票係四百五,平過原價,但法官會判斷包紙巾嘅售價,冇可能要成幾百蚊,所以上到法庭,賣家會被告得入。」
不過,法律界人士伍毅文指,警方對黃牛黨執法難度高,即使在球場外發現有人「兜售」,只會以遊蕩罪勸喻他們離開。他認為炒賣黃牛飛的出現屬市場供求現象,要遏止炒風,建議主辦單位應要安排恰當,令售賣過程更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