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內地前男友 港女再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一宗離奇撫養官司揭發一段中港孽緣。患原發性不孕的香港女子,十多年前與已婚深圳醫生以體外授精方式誕下兩女,兩人分手七年後,女方竟宣稱為彌補男方的傳統生仔觀念而向男方「送子」,透過代母為男方誕下兒子,更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男方撫養。男方稱分手多年久無來往,批評女方未經同意擅自動用早年剩餘的胚胎產子,拒認親兒。廣州中院宣判,指女方私自動用冷存胚胎借肚生仔,男方毋須負責。

同居男方為生殖科醫生

綜合內地傳媒報道,自稱香港某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女子,九九年九月認識深圳一名生殖科醫生,二人雖各有家庭,但仍同居生活。女方於○一年被確診不孕,二人採用體外授精方法做了十八個胚胎成品,其後兩年先後誕下兩女。男方妻子其後發現丈夫有外遇遂提出訴訟,男方將千萬元身家贈與妻子和解離婚,但事件令內地男與港女關係惡化,女方入稟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庭於○三年裁定兩名女兒由女方撫養,男方要支付撫養費。

男方自此失業並一直避開女方,至一○年女方得知男方消息,並稱已由代母為男方誕下一子,但男方拒絕與女方見面並拒認親兒,港女遂向天河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將其中一名女兒及兒子交由男方撫養,但被法院駁回。女方去年再上訴至廣州中院,解釋男方抱有必須生仔的傳統觀念,她為「將功補過」,決定向男方「送子」。男方指二人反目多年並無來往,認為兒子是女方擅自動用早年剩餘胚胎製造出來,拒絕做親子鑑定。

情已逝不能迫做父親

主審案件的廣州中院少年庭審判長黃文勁認為,二人感情早已破裂,「送子」之說有違常理,綜合各方證據推定男方與兒子的親子關係不成立;即使親子關係成立,亦沒證據顯示男方知情及同意。男方擁有「不能被迫成為父親」的基本權利,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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