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是「隱世槍王」的退休懲教員梁國熾,在公屋單位清理槍械時走火,從而揭發他在住所內收藏大量槍械和彈藥,儼如小型「軍火庫」。他於去年十月於高院承認一項管有火器及彈藥罪,原囚十八個月。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昨日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時指,過往案例即使只是藏有軍火而無任何非法用途,量刑起點也達六至十二年,上訴庭聽取雙方律師陳詞後,即時將梁的刑期增至卅個月,裁決理由則稍後下達。
原本今年八月服刑完畢可出獄的被告梁國熾(六十五歲),因控方加刑成功,故出獄時間要再推遲,他昨到庭應訊時身形明顯消瘦。律政司一方陳詞指出,梁案發時雖持有槍牌,但以目前的條例即使有槍牌也不能在家中藏槍彈;並透露香港現有一百卅七人持槍牌,他們並擁有三百廿七支槍,但只有一名持槍牌人士因特殊理由能在家存放子彈。而梁在家中所藏的槍械和彈藥數量,遠超牌照的許何,當中更有煙霧彈及催淚彈等,加上又居於公屋,實在有潛在危險,故刑罰屬過輕。
辯方律師則指,梁一直喜愛收藏槍械,九二年其愛女因病過世,梁在悲傷下更沉迷藏槍械,他已持槍牌廿五年,一直把槍彈妥善保管.又無刑事紀錄。事發後他已把全部槍彈交出,他在拘留期間更曾企圖跳窗自殺,梁也上了慘痛的一課。梁聽到律師此番陳詞,也不禁淚流涕下。控罪指梁在前年四月十五日於深水埗富昌邨家中,無牌藏七支槍及近四千發彈藥和配件。
案件編號:CAAR 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