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乃綜援制度下的一項計劃,目的為年齡介乎十五至五十九歲、身體健全受助人,提供現金援助的同時,鼓勵及協助他們積極地尋找工作,以達致自力更生的目標,毋須長期依賴綜援金生活。社署已委託非政府機構協助推行該計劃下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為健全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提供綜合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工作體驗服務,以協助受助人早日脫離綜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