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賣五元、十元一包的涼茶包,隨時觸犯法例,惟有無牌售賣涼茶包的店主聲稱,不知道需領取牌照才可出售含監管藥材的涼茶包;有店主坦言知道違法,礙於難負擔牌照費,一再拖延申請。
「吓!賣呢啲(涼茶包)都要有牌?」陳伯的菜檔瑟縮於深水埗一個街市,細小的檔口除了賣各種蔬菜、薑葱等,亦在一角放有夏枯草及祛濕茶,每包只售五元。他直言不了解有關條例,出售自行包裝涼茶包,只為幫補檔口。土瓜灣街市雜貨店店主林女士則坦言,知悉要申請有關牌照,不過小店生意額少、地方偏僻,難以負擔逾千元的牌照費,故只能「拖得就拖」。荃灣雜貨店負責人承認未有領取相關牌照,現正向當局辦理申領手續。他指,最初涼茶包「係自己煲嚟飲」,後來才出售予街坊,並聲稱當中不含中藥材。
不過,過去曾有雜貨店遭衞生署「放蛇」購買涼茶包,被控無牌零售中藥材,被罰款二千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從一一年至今,分別有七宗未領有牌照而零售藥材及八宗在沒有註冊中醫處方的情況下銷售《中醫藥條例》附表一的檢控個案。
發言人指,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