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傷母案 18歲仔今提堂

【本報訊】元朗八鄉橫台山散村青年夥舊同學弒父傷母倫常慘案,涉案兩名青年已被落案,各控以一項謀殺及一項意圖謀殺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惟二人日前分別因情緒失控及前臂骨折而缺席到庭提訊。情況昨日有新進展,涉嫌弒父的十八歲被告將於今日往屯門法院提堂,而被指是幫兇的十九歲被告,前日已出院,昨日則被押上法庭首次應訊,暫時毋須答辯;庭上可見他雙手纏有護理手托。另外,警方今天將為男死者驗屍,以確定其死因。

次被告纏護理手托應訊

報稱保安員的次被告陳明天(十九歲),昨出庭時仍身穿病人服到庭,疑因他有骨折傷勢,故他兩隻手均緊纏紗布及護理手托,應訊時見他臉色蒼白,步履緩慢,身體顯得虛弱,但毋須旁人攙扶。他面對謀殺及意圖謀殺罪,在聆聽控罪內容後以微弱聲線表示:「明白」。庭上未見他與旁聽席人士有眼神接觸,控方要求將他還押監房以安排進行認人手續,獲裁判官接納,案件押後至四月二日再提訊。

而涉嫌弒父傷母的無業首被告霍立賢(十八歲),被捕後情緒持續激動,一直留院觀察,以致出庭日子遲遲未確定。警察公共關係科昨通知,首被告將於今天上午在屯門法院提堂;警方又指會安排男死者驗屍以確定死因。

控罪指兩名被告在三月十六日於新界八鄉粉錦公路橫台山散村某單位內,謀殺男事主霍禮池及意圖謀殺女事主Fok Irene G,意圖謀殺以令她身體受嚴重傷害。菲籍女事主仍在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昨午二時許,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一名男職員到醫院探望她,並致以深切慰問,他指女事主情況良好,但對慘劇經過不願多談只想休息,職員又指若女事主有需要,領事館可協助。

案件編號:TMCC 93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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